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依法履行下列职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二)主要工作
2025年,县公安局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市公安局提出的重点任务,立足我县的实际,谋划制定“12353”工作举措切实开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深化社防体系和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深化反恐怖“一化三体系”建设,持续深入开展“公安改革”“深耕善治”“制胜行动”“破案会战”“三大工程”等重点工作,围绕“犍警铸魂、犍警砺剑、犍警强基、犍警文心、犍警尖兵”五大主创项目提质赋能,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实现“队伍、业绩双一流”。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社会稳定,护航国家重点项目推进,护航全县经济发展,确保全县人民安居乐业。
二、部门概况
行政单位1个,犍为县公安局,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公安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5年公安局收入预算总额为8846.3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871.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242.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0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846.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859.6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135.25万元,项目支出1851.4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公安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846.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公安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公安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公安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公安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223.17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750.33万元。主要是因为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6006.54万元,占83.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2.05万元,占7.92%;卫生健康支出220.81万元,占3.06%;住房保障支出423.77万元,占5.8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5778.2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228.3万元,主要用于:武警中队经费、看守所及拘留所羁押人员伙食费、看守所运行经费、禁毒专项经费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12.1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99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8.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支出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220.8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423.7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公安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994.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859.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135.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公安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019.13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018.13万元。主要是因为增加了项目开支。
支出项目主要有犍为县平安城市智能视频监控升级改造及智能交通一体化系统项目、羁押人员体检费、关于解决基础训练场地升级改造经费等。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公安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2.44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15.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2.44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95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增加15.48万元,增长239.26%。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
单位现有执法执勤用车(公务用车)59辆,其中:轿车27辆,越野车2辆,小型载客汽车7辆,大中型载客汽车3辆,其他车型2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16.5万元,用于执法执勤车辆购置。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5万元,用于执法执勤车辆燃修费。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公安局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135.25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87.9万元,增长19.83%。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公安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942.42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924.0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执法执勤车辆、犍为县平安城市智能视频监控升级改造及智能交通一体化系统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公安局共有车辆59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6.5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公安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8242.3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247.42万元,主要为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周边环境视频监控租用费项目、犍为县平安城市智能视频监控升级改造及智能交通一体化系统项目、看守所及羁押人员伙食费项目、拘留所及羁押人员伙食费项目、武警中队执勤生活设备采购项目、禁毒专项经费项目、看守所运行经费项目、关于解决基础训练场地升级改造经费项目。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政府性基金预算:指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公安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0.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公安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公安综合业务等为独立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公安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