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犍为县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名词解释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旅游景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有关行政职能部门,指导做好对全县A级旅游景区内的历史文化资源、自然生态资源进行统一保护、开发利用、规划建设和管理监督。


2.指导督促A级景区旅游安全、旅游应急救援、旅游环境综合治理、假日旅游等工作。


3.督促A级景区完善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危险源等信息台账。


4.指导A级景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做好事故统计分析,协助景区做好应急事件处置等工作。


5.负责A级景区旅游市场拓展、旅游产品宣传,指导A级景区重要旅游商品的开发和研制等工作。


6.负责A级景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及信息报送等工作。


7.综合协调A级景区大型旅游节庆活动。


8.监督管理A级景区旅游服务质量,负责A级景区旅游投诉管理、旅游统计与分析等工作。


9.协助指导A级景区内相关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负责项目进度报送等工作。


10.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


有序推进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单位各类制度建设,稳步有序推进日常管理,严格预算管理,确保各类基本支出预算精准规范有效。


加快景区项目建设。加快景区项目建设,督促景区各项目建设进度,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做好嘉阳桫椤湖景区创建5A景区前期准备工作。


加大宣传营销力度。融合开展媒体宣传,利用广播、电视、微博、微信、抖音等多种媒体,灵活、及时地宣传介绍景区精品旅游品牌及旅游最新动态。积极拓展营销渠道,通过乐山文化旅游宣传推广活动等形式拓展营销渠道。


加强景区安全管理,认真贯彻旅游相关法律法规,强化落实景区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抓好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持续推进景区安全和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二、部门概况


犍为县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是县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景管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5年县景管委收入预算总额为178.63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3.7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78.63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78.6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56.2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1.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0万元,专项支出1.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县景管委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8.6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旅游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177.43万元,是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1.2万元,是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县景管委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7.43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2.22万元。主要是因为福利费预算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占0.00%;外交支出0.00万元,占0.00%;国防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共安全支出0.00万元,占0.00%;教育支出0.00万元,占0.00%;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占0.0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4.3万元,占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9万元,占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67万元,占4%;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占0.00%;城乡社区支出0.00万元,占0.00%;农林水支出0.00万元,占0.00%;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占0.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占0.00%;金融支出0.00万元,占0.0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万元,占0.0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占0.00%;住房保障支出15.36万元,占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万元,占0.00%;预备费0.00万元,占0.00%;其他支出0.00万元,占0.00%;转移性支出0.00万元,占0.00%;债务还本支出0.00万元,占0.00%;债务付息支出0.00万元,占0.00%;债务发行费支出0.00万元,占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35.5万元,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2025年预算数为118.99万元,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6.5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设备购置项目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8.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9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残疾人保障金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7.6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15.3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县景管委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7.4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6.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公用经费21.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5年,县景管委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县景管委没有“三公”经费预算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县景管委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县景管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2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2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国产台式计算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截至去年底,县景管委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县景管委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78.63万元。其中编制了一个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2万元,主要为设备购置经费项目。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政府性基金预算:指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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