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
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2.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3.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4.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6.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实施全县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9.负责全县地质勘查管理和地质工作。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11.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13.负责全县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14.负责监督管理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15.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16.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17.负责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相关工作。18.拟订全县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山区林业综合开发和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推进全县林竹产业带和产业基地建设。19.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20.监督管理全县林业县级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各类预算内投资、县级以上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核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21.推动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合作。22.配合国家、省、市对县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督察。2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2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重点工作
1.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加快完善乡镇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尽快启动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编制,完成规划审批和规划成果汇交备案,实现乡村地区规划管理全覆盖,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加快启动城镇开发边界内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优化城镇建设用地空间和布局。
2.科学落实耕地保护。
一是各镇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耕地农业用途管制,确保农地农用、粮地粮用,坚决制止业主大面积流转耕地种植栀子花等经济作物的行为。二是进一步完善“人防+技防”的监管体系,形成全覆盖常态化的监管网,确保“非粮化”“非农化”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整改。三是重点恢复集中连片、适宜机械化耕种的耕地以及面积大的“非粮化”图斑。灵活运用代耕代种机制或流转给村集体经济组织种植粮食作物等方式促进耕地发挥价值。
3.着力用好“增量”盘活“存量”。
努力在“增”出新动力上下功夫,着力在“盘”出新空间上求突破,积极争取专项债,对全县15个镇闲置土地进行清理,对符合土地储备项目条件的进行收回。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地块进行复垦整理,产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同乡镇一起,谋划处置闲置批而未供土地,起草《闲置土地盘活管理实施方案》,让闲置土地真正产生收益。
4.强化违法用地整改。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百日攻坚工作专班,专门推动全县2018—2023年、2024年违法图斑整改。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方式和整改期限,对符合完善用地手续的,厘清堵点、加强协作,加快完成组卷报批;对纳入拆除清单的,坚决予以拆除,力争实现违法用地“清零”的目标;严格做好日常动态巡查和网格化监管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对新增违法用地做到发现一宗、制止一宗、报告一宗、处置一宗。
5.进一步挖掘造林空间。
提前谋划,强化工作举措,寻找区域潜力,加大马尾松残次林改造力度,发展茶园、果园等栽植难度和成本低的地块种植油茶,拓展栽植空间。创新项目实施形式,鼓励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主大户、农村能人适度规模化发展,保障油茶种下去后管得住,后期有效益。
6.逐步规范国有林地管理。
全面推动国有林地确权登记工作,同时由属地镇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对确权登记过程中出现的边界纠纷和林木权属纠纷等进行化解;积极探索做好国有经营权回收工作,依法依规确定期限,到期收回;加强对国有林地原始资料收集,分类建立档案,防止国有资源流失。
二、部门概况
犍为县自然资源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犍为县自然资源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5年犍为县自然资源局收入预算总额为6647.2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2204.2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231.5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415.7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647.2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330.7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5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5万元,专项支出5056.4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犍为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647.2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自然资源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犍为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33.14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66.54万元。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6万元,占7.31%;卫生健康支出68.54万元,占2.94%;农林水支出1650.29万元,占70.7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14.42万元,占13.48%;住房保障支出129.29万元,占5.5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52.0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84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6.72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与残疾人保障资金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7.4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51.1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5.6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农业农村方面支出。
7.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89.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2025年预算数为625.7万元,主要用于: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支出。
9.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895.4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0.农林水(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2025年预算数为24元,主要用于:林业保险补贴支出。
1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21.82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64.8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其他项目支出。
1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2025年预算数为27.8万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等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129.2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犍为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90.8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35.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5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犍为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898.4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547.02万元。主要是因为年初预算项目减少。
支出项目主要有犍为县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技术服务费、农村房地一体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犍为县第一批次片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犍为县大山包建筑用白云岩矿、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地质勘查项目、土地整理补充耕地项目整改、卫片执法技术工作服务项目等。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犍为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9.75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9.7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自然资源事务开展各方面的公务接待工作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森林防灭火专用车辆1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用于保障耕地保护、林业资源保护、地质灾害巡查检查、森林火灾预防和巡查、执法巡查、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管等工作开展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犍为县自然资源局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55.8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76万元,下降0.68%。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犍为县自然资源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87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37.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燃油、保险与维修)、卫片执法技术工作服务项目、犍为县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犍为县自然资源局共有车辆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犍为县自然资源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3231.54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640.7万元,主要为犍为县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技术服务费、农村房地一体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世界银行贷款四川长江流域上游森林生态系统恢复项目、犍为县第一批次片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犍为县第二批次片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出让地块宗地评估费、犍为县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地质灾害防治驻守技术支撑工作、犍为县大山包建筑用白云岩矿、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地质勘查项目、土地整理补充耕地项目整改、犍为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矿山企业动态监测工作、犍为县城镇国土空间监测项目、卫片执法技术工作服务项目等。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政府性基金预算:指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