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因“三定”方案涉密,故此处不对犍为县司法局职能职责进行说明。
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一是持续推进法治建设。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以“八五”普法规划为引领,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加强对镇、村(社区)法治建设的指导和考核,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二是不断提升法律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整合法律服务资源,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加强律师行业管理和律师队伍建设,引导律师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高律师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加强公证质量管理,积极拓展公证业务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广泛的公证服务;畅通法律援助渠道,实现“应援尽援”,进一步保障民生工程推进。三是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强化特殊人群管理,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各项制度,做好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
二、部门概况
犍为县司法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犍为县司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5年犍为县司法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276.5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53.3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53.4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23.0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276.5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73.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76.79万元,专项支出226.1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犍为县司法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76.5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犍为县司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犍为县司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犍为县司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53.46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36.62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增加(工资、保险、公积金等),导致预算数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952.98万元,占8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55万元,占8.1%; 卫生健康支出36.93万元,占3.2%;住房保障支出70万元,占6.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796.5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123.0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03.0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1.8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83.4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9.1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31.8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7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犍为县司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50.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7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76.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5年,犍为县司法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犍为县司法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5.95万元,与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5.9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5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开展业务工作所需接待上级及周边友好单位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1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5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维修保养、加油、购置保险等。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犍为县司法局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41.69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3.46万元,增长2.5%。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犍为县司法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05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采购公务用车加油、维修、保险。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犍为县司法局共有车辆3辆。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犍为县司法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153.46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153.46万元,主要为社区矫正经费项目、 依法治县及法律援助工作经费项目、法律顾问费、“大调解”经费、诉讼案件代理费及认罪认罚经费项目等。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政府性基金预算:指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