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犍为县信访局关于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负责处理县内外群众给县委、县政府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县委、县政府领导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完善政策的建议。承办上级党委、政府和本级党委、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对有关信访指示的落实情况;向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协调处理跨乡镇和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到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检查、指导、协调县级各部门和乡镇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报重大信访问题和信访事件。了解掌握全县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对外交流和联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一是持续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二是持续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和积案化解。三是常态化推进信访减量工作。四是持续改进工作作风。五是协调处理群众集体到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检查、指导、协调县级各部门和各镇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六是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概况


县信访局下设1个非独立预算股级事业单位县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县心连心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信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5年县信访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00.9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3.1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00.99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00.9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01.1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3.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3万元,资本性支出2.9万元,专项支出6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县信访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00.9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信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县信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0.9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3.15万元。主要是因为县信访局划入县政府办心连心服务热线职责,增加了2名编外用工。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0.36万元,占83.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62万元,占7.85%;卫生健康支出9.09万元,占3.02%;住房保障支出17.92万元,占5.9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40.0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2.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3.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44.38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63.00万元,主要用于:信访维稳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1.2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34万元,主要用于: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6.5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2.5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17.9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信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5.0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1.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3.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5年,县信访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信访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增加1.7万元,上升566.67%。主要原因是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工作。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2025年中央、省、市信访部门到我县督办、评查信访案件,接待各级信访部门到我县学习考察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县信访局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7.06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4.52万元,上升20.05%。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县信访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9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14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国产台式计算机和国产打印机。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县信访局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县信访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300.99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63万元,主要为信访维稳专项项目。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政府性基金预算:指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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