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编办《关于同意调整药品监督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自然资源部门)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复函》(川编办函〔2021〕89号)和《关于同意调整公安管理部门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复函》(川编办函〔2021〕93号)要求,现对县本级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动态调整,此次调整涉16项行政权力事项,其中:新增4项,取消7项,变更5项。调整后,我县行政权力事项共计5226项,其中:行政许可253项,行政处罚4172项,行政征收22项,行政强制157项,行政确认37项,行政裁决8项,行政给付8项,行政检查273项,行政奖励98项,其他行政权力198项。
附件:1.犍为县行政权力清单(2019年本)(2021年第二批调整)
2.犍为县新增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3.犍为县取消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4.犍为县变更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犍为县行政审批局 中共犍为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犍为县司法局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