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犍为县人民政府关于宣布一批县政府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犍府发〔2024〕4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政府职能转变、营商环境优化和行政效能提升,县政府对全县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和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了集中清理,现将文件清理结果宣布如下。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18件继续有效、5件予以废止、7件宣布失效。

    二、非行政规范性文件:425件继续有效、12件拟修改、99件予以废止、486件宣布失效。

    各镇各部门要对照清理结果,做好有关配套文件清理和工作衔接。废止、失效文件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拟修改文件应按要求推动修订工作,在修订完成前暂时保留,其中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国家方针政策的内容不再执行;对继续有效的文件,要实行动态管理,在执行过程中需进行清理的,按规定程序及时提出意见报县政府。

    附件:1.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2022年)

      2.县政府非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


                犍为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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