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
用微博“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
犍府办函〔2024〕1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犍为县全面促进有机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犍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11日
犍府办函〔2024〕1号关于印发犍为县全面促进有机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