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发改价格〔2025〕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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犍为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调整阶梯水量计量周期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四川郡城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四川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川发改价格规〔2025〕456号)精神,现将调整阶梯水量计量周期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阶梯水量计量周期
执行阶梯水价制度的阶梯水量由以月为计量周期调整为以年为计量周期(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完整年度),调整后的阶梯水量基数见附件。用水量跨年不累结、不结转,抄表和缴费周期仍按原有方式不变。
二、调整用水类别范围
调整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特种行业用水类别实施范围,按照《四川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川发改价格规〔2025〕456号)文件明确的分类范围执行。
三、完善阶梯水价“一户多人口”政策
1.对常住人口超过4人的家庭,每增加1人,计量周期内第一阶梯用水量增加额度按每月增加3m3标准执行,计量周期内第二阶梯用水量增加额度按每月增加2m3标准执行。
2.一户家庭人口数量以在同一住址且共同居住生活的居民数量为准,认定依据为我省公安部门核发的居民户口簿、居住证等。其中,居住证登记地址需与申请办理地址一致;居民户口簿登记地址与申请办理地址不一致的,可参考房产证明、租赁合同等其他佐证资料。
3.符合条件的居民用户同时期只能在县内一个家庭住址申请办理。
4.上述政策自申报成功的次月起执行,有效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居民用户到期前可办理“一户多人口”续签手续,逾期未办理即停止执行相关政策,停止执行后可重新申请办理。居民用户家庭人口数量变化后可办理“一户多人口”调整手续。
5.你司要根据本通知及时制定发布申请办理细则,研究简化申请和办理流程的相关措施,设置到期提醒功能,为广大居民用户提供营业厅窗口办理渠道。同时,通过营业网点、网站(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加大政策及申请办理方式的宣传力度,加强对相关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本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国省政策如有调整,从其规定。
附件:阶梯水量基数
犍为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2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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