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市财政局 乐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乡村振兴先进县、先进乡镇、示范村激励奖补资金)的通知》(乐市财政农〔2022〕25号),下达我县2022年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0万元,按照《乐山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乐脱贫领办发〔2018〕51号)文件相关要求,现将我县2022年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情况予以公告。
主要用于以下项目实施:
一、用于罗城镇、清溪镇市级乡村振兴先进镇,金额各50万元,共计100万元。
二、用于玉津镇爱国村、寿保镇水井村、龙孔镇丝茅坪村、舞雩镇双桥村、石溪镇联盟村、双溪镇柳溪村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金额各10万元,共计60万元。
监督电话:0833-4233630
意见收集人:李洪响,电子邮箱:843038070@qq.com。
通讯地址:犍为县玉津镇敖家路56号综合办公大楼1-8室。
中共犍为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