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乐山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企业申报、我中心和基金监督股初审,第七批申报企业犍为领丰置业有限公司1户,申请补贴合计4327.68元(详见附件1)符合我省稳岗补贴发放政策(详见附件2)要求: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微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全国上年度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超过参保职工总数的20%,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按照川人社办发《关于实施企业稳岗扩岗支持计划的通知》(详见附件2)要求,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标准提至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现申请审议拨付2020年第七批稳岗补贴4327.68元。附件:1.犍为县2020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审定备案表(第七批)
犍为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