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犍为县:落实“河长制” 助力“河长治”

文章来源:犍为县 发布时间: 2018-11-23 09:33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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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县以“河长治”为抓手,提升流域治污水平,确保水质量稳定达标,持续改善,小流域保护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水生态逐步修复,打好了“清水翻身仗”,河畅水清的美景渐渐地又回到了人们的眼前。

河流、水库有了自己的“管家”

自打有了“河长”这个头衔,罗城镇同心村响滩子河罗城段河长唐廷彬经常巡河,看看河中有无漂浮物,瞧瞧村民有没有乱扔垃圾……“我的根就在这里,我从小喝着家乡的水长大,我有责任和义务保护好它。”唐延彬说。

我县地处岷江中下游,河流多属于岷江水系,共有河流27条,水库76座,其中中型3座,小(一)型16座,小(二)型57座;中型堰渠5处,主渠长138千米。

我县严格按照“党政主导、部门联动、分管理,责任明确、协调有序”河长制工作要求,逐级分段设立县级河长56名、乡镇镇级河长69名、村长级河长377名,分河、分库、分渠堰落实河长制联络员、专管员、巡査员428名及河道警长30名,全面建立县、乡(镇)、村三级河长制体系,实现河长制工作全覆盖。同时,分级分段设立河长公示牌196个公示河道情况、河长职责、管护目标等内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河长制’建立以后,村里有了村级‘河长’,乡镇有了乡镇‘河长’那个河段归属那儿管都很明确,水清了,环境好了,乡亲们都很高兴,不少人晚饭后都要去河边走走。”伏龙乡一心村响滩河河长王慈华乐滋滋地说。

科学规划守护碧水清流

我县坚持把实施河长制、保护河流健康作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人大、县政协主要领导以及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县领导为成员的县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主任,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县农业局等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河长制办公室,为“河长制”工作推进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同时,我县实行河长制工作联络员制度,各责任部门和乡镇分别确联员1名,负责“河长制”具体工作;各多镇、村成立相应河长制工作机构,助力“河长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我县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方案的编制。为确保方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多次组织部门会商,并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队深入现场、深入企业深入村组专题调研。

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我县制定出台《犍为县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配套完善河长会议、巡河、信息共享、信息报送、工作督察、考核问责与激励、验收等制度,明确实施河长制工作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实施步骤、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工作职责,提出“2020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工作目标,确保了河长制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加强监管深化河流保护

“设立河长制,就是要河长担任起治河、护河、管河的重责,建立完善河湖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将河长制工作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范畴,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河长制”的相关负责人介绍到。完善考核制度,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从严逗硬奖惩措施,推动工作落实到位。2018年以来,开展专项检査6次,跟踪督办整改完成问题26个。

加强巡河检查。我县严格执行巡河制度,坚持开展日常巡河监管,并及时召开河长制工作联席会议,集中破解推进过程中的实际困难。今年以来,乡(镇)河长巡河1650余次,多次召开联席会。

强化社会群众监督,设立河长制热线电话,畅通微信、网络等投诉平合,通过这些平台,市民可以随时反映河道情况。落实专人24小时值班值守,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各部门职责明确,密切配合,快查、快办、快结,累计受理投诉举报84起,办结整改率100%,群众满意率100%。

“河长制”这一守护清流的活动,将促进我县河流碧波荡漾,绘制出一幅水清岸绿河畅的美丽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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