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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雩乡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第一批农村居民住宅原基改建的批复

文章来源:犍为县舞雩乡 发布时间: 2019-05-20 15:45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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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经乡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高河村等8个村39128人实施原基改建,原宅基地面积为5144.46㎡,住宅建设用地总面积为4536.1㎡。按规划需还耕面积为608.36㎡,计增加耕地608.36㎡,由乡人民政府、各村督促还耕使用,并计入当年土地开发计划任务。

二、各村要督促住宅建设用地户严格按照规划确定建房地址,依法办理《犍为县农村居民住宅原基改建许可证》后,方可动工修建。

    三、即日起,若两年内宅基地未开工建设的,则已经批准的宅基地自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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