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21〕36号)、《四川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川财农〔2022〕61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做好2026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规划项目要突出重点、特色、亮点,形成示范引领、龙头带动的工作要求。依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的原则,围绕上级考核刚性任务、产业园区、和美乡村等重点工作,征求了县级有关部门和项目镇意见后,形成《犍为县2026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库》。根据项目库建设内容,形成《犍为县2026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任务和乡村振兴任务)年度项目实施计划》。
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签同意,根据2026年衔接资金项目库和年度资金情况制定了《犍为县2026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任务和乡村振兴任务)年度项目实施计划》,现予以公告。
附件:犍为县2026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任务和乡村振兴任务)年度项目实施计划
犍为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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