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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井乡开展“乡贤典型”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犍为县九井乡 发布时间: 2018-11-29 15:05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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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发挥乡贤引领社会风尚的积极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基层的具体体现,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根据《犍为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关于开展“乡贤典型”评选活动的通知》(犍文明办发[2018]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领导机构,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九井乡“乡贤典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周德祥任组长,副书记彭明洪、副乡长段科宇任副组长,成员有党政办、社事办、农技中心负责人,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办公室设在党政办,由李其昀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乡贤典型”评选活动日常工作。

二、评选标准

1、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实际行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涵育文明乡风,传递社会正能量;

2、积极传承良好的家风家训,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家庭和睦,邻里和气,人际关系和谐,嘉言懿行垂范乡里;

3、能为乡亲、为百姓办实事、办好事,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较高的道德威望,有良好口碑和较强能力;

4、在外从政、求学、经商办企业及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反哺家乡,投身新农村建设等公益事业,推动了家乡社会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

5、为人正直,诚实守信,见义勇为,惩恶扬善,助人为乐,做事公道正派,善于化解乡邻矛盾、纠纷,促进和谐;

6、成长于乡土、奉献于乡里,在乡民邻里间威望高、口碑好的农村优秀基层干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

三、评选方法

1、采取各村(社区)结合实际推荐,秉承实事求是原则,认真对照标准选人,宁缺毋滥。群众也可直接向乡上推荐。

2、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村(社区)和群众推荐的人选严格按照评选标准进行筛选,对符合条件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限1个月,在公示期间,积极征求广大群众意见和建议,对有异议的坚决取消,对广大群众认可的才能入选。

3、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人选,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予以审核,对通过审核的人选进行张榜公布。对获评“乡贤典型”的人士,在适当的时候进行隆重表彰。

4、依托党建阵地建设,在各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设立“乡贤典型”宣传墙,传扬其美德善行,引领见贤思齐社会风气。

四、活动开展时间

1、2018年11月1日至30日,推荐阶段;

2、2018年12月1日至10日,筛选阶段;

3、2018年12月11日至2019年1月10日,公示阶段;

4、2019年1月11日至20日,审核阶段;

5、2019年1月21日后,张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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