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四川乐犍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123MA6696J26Q
法定代表人:雷芳蓉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乐犍环罚〔2026〕5号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
违法事实:该单位在2026年1月8日0时-2026年1月12日0时黄色预警、2026年1月12日0时-2026年1月19日10时橙色预警期间,未按照该单位《排污许可证》及《乐山市2025-2026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要求,采取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涉气工序停产)。
处罚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项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伍万肆仟贰佰元整(¥54200.00)
处罚决定日期:2026年7月1日
处罚有效期:2099年12月31日
公示截止期:2026年10月1日
处罚机关: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11000MB0Q0673X1
是否为简易程序处罚:否
是否移送公安机关:否
备注:无


川公网安备 511123020001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