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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四川省犍为盐化有限公司25吨循环流化床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文章来源:犍为县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 2018-07-16 13:28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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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四川省犍为盐化有限公司25吨循环流化床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7月16-2018年7月20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2617105、4231625(犍为县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传真0833-4220660

地址犍为县玉津镇凤石街南段敖家路56号犍为县环境保护局审批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25吨循环流化床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二)建设地点犍为县南阳乡双龙桥(E 104.08°N 29.40°

(三)建设单位四川省犍为盐化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蒙古川蒙立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是对企业现有的25吨循环流化床锅炉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设施进行技术改造,整个工程包括新增脱硝(SCR)系统、更新布袋除尘器、更新脱硫系统(含除雾系统),配套建设相关设施。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该项目在建设施工期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有效控制施工机械噪声、及时清运建筑垃圾,降低施工扬尘,做到文明施工、清洁施工后对环境的影响不会太明显。施工完毕后,废气影响和噪声影响即会消除。

2)运营期

大气环境:技改项目建成投产后,不改变公司现有生产线,不扩大现有规模,不增加新的大气污染源排放点。由于本技改项目的建成,还将大大的消减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正效益。

地表水:项目投入运营后,生活污水量较少,依托公司现有污水处理预处理后达标排放。脱硫废水每三天用罐装车抽取后运往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边地表水体环境影响较小。

声学环境:本项目通过合理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以及经减震、建筑隔音、吸音处理后,再经厂界内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强度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周围声环境敏感点贡献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固体废弃物:本项目生活垃圾每年的产生量约0.5t,定期对堆积的垃圾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集中堆放处,由其统一处理。脱硫沉渣、煤渣等全部用于建材公司,不外排。因此,项目固废对环境影响不明显。

()项目已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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