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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撤销登记告知书

文章来源:犍为县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 2026-07-06 16:44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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犍行审撤告字〔2026〕001号

 

四川迦德晟莱商贸有限公司:

经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确认:四川迦德晟莱商贸有限公司在申请办理市场主体设立登记过程中,存在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司设立登记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市场主体登记。本局拟撤销四川迦德晟莱商贸有限公司设立登记。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四条、五十三条的规定,你公司有权行使陈述、申辩的权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

我局于6月24日采取直接送达方式,到你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供的公司住所,因无法联系公司及相关人员未能送达本告知书。同日采取邮寄送达方式,分别向你公司住所及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登记住所邮寄本告知书,于7月6日收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犍为县分公司回执,回执显示无法妥投。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公司撤销登记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你公司自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书面或当面向我局提出行使陈述、申辩权,或要求举行听证的,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朱瑜,联系电话:0833-4222866

联系地址: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玉津镇黄旗大道1号


犍为县行政审批局

202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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