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工作管理规程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4〕28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已在门户网站完成对犍为县孝姑机砖厂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的公示,公示期限届满,无异议。现将犍为县孝姑机砖厂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予以公告。公告结果从即日起一年内有效。
犍为县自然资源局:0833-4233728
犍为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11日
文章来源:犍为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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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工作管理规程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4〕28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已在门户网站完成对犍为县孝姑机砖厂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的公示,公示期限届满,无异议。现将犍为县孝姑机砖厂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予以公告。公告结果从即日起一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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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