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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犍为县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 2021-03-05 15:03 浏览量: 打印 分享到 :
鄢明霞因保管不善,将许可证编号为JY15111230024471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遗失,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以上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作废。
声明人:鄢明霞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