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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井镇人民政府关于强化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方案

文章来源:犍为县九井镇 发布时间: 2021-03-11 15:22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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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镇森林防灭火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经九井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按照以下要求落实防控:

一、森林防灭火防控工作要求

(一)预防为主

1.强化宣传,提升群众森林防灭火意识。

村两委组织组长逐户发放宣传单,并进行政策宣讲(省上禁火令),请群众在回执单上签字,回执单由村上分组留存。

2.组织开展以组为单位的日常巡查,宣传好“禁火令”,禁止出现野外用火情况,确保出现的群众祭祀祭祖情况均有村或组干部到场管控。

3.督导村(社区)地域内烟花爆竹、香蜡钱纸商铺做好实名登记购买,形成购买登记台账。

(二)应急准备

1.建立村应急处置工作群、各组的人员转移群,确保发生火情第一时间通知到相关人员和做好群众转移工作。

2.强化应急值守工作,原则上村组干部春节期间以及重要时间段不离开镇域范围,确需离开需请假报备。各村要保障可调动应急人员20人(备10人),组织专业砍伐人员队伍5人(自备工具,以油锯为主),各组可调动人员3人(备2人),形成人员队伍台账,出现火情10分钟内能赶赴现场。

3.完成镇、村交办的森林防灭火其他相关工作。

二、做好森林防灭火关键时期最后一公里工作

为充分调动组长积极性,做好末端最后一公里的工作,确保防灭火工作落地落实,切实做好我镇在春节(2.11-2.26)和清明(3.25-4.14)森林防灭火两个关键时期森林防灭火工作,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组长发放春节、清明假期期间开展相关工作值班务工补贴,对象:组长,标准:1000元每人,并严格落实成效考核,镇将组织督导组每天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成效情况兑付补贴经费。

三、考核办法

按照县森防指关于做好禁火期(1.1-6.30,尤其是春节(2.11-2.26)和清明(3.25-4.14)森林防灭火重点时间段)森林防灭火督导考核工作要求,九井镇成立考核督查组,对镇域范围内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巡逻督查、入户检查、对村考核工作,根据防控工作要求对村、组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季度考核和年终绩效挂钩。

1.查看村组入户宣传工作落实情况。看入户宣传单、问群众政策知晓情况、查回执单情况等方式进行督查,发现宣传不到位一户扣组长50元,村年终绩效100元;

2.查看禁止野外用火(秸秆禁烧)工作落实情况。督查发现有野外用火情况,发现一起扣组长200元,村年终绩效400元;

3.查看祭祖祭祀监管工作落实情况。督查发现有祭祖祭祀无人监管情况或管辖范围内烟花爆竹、香蜡钱纸未实名登记情况,发现一次扣组长100元,村(社区)年终绩效200元;

4.出现火情,扣组长1000元,并扣减所在村年终绩效不低于1000元。

5.查看应急准备工作。(1)通过电话抽查各村应急队伍情况,发现虚报应急人员或不清楚应急工作内容情况,一人次扣100元;(2)实地查看各村应急物资管护情况、物资台账和代存应急物资台账,发现未妥善管护应急物资、未建立相关台账情况,一次扣200元;(3)未建立应急处置工作群、各组的人员转移群,发现缺少一个扣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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