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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溪镇交管办多措并举 保障群众安全生产

文章来源:犍为县清溪镇 发布时间: 2017-09-19 16:38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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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宣传教育落实。一方面,镇政府每年通过元旦、春节期间的“百日安全”活动和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印发大量的宣传资料,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交通安全常识。另一方面,镇政府召开各种大大小小的会议,逢会必讲道路交通安全,引用典型案例大讲而特讲酒驾、醉驾、超速、超载的危害性,要求全镇各级干部从关爱村民出发,加强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交通违法行为的劝导、制止。再一方面,镇交管办通过交通安全“五进”宣传活动,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交通安全常识送进学校、企业、村组、社区、红白喜事聚餐点,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力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是责任落实。镇政府坚持每年与26个村、2个社区签订《水陆交通安全及道路管护目标责任书》,把交通安全和道路管护工作一并纳入全年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与村组干部的绩效工资挂钩。建立了水陆交通安全包保责任制,实行7名镇领导包片、28名镇干部包村(社区)、84名村(社区)干部包组、209名组干部包户(车、路),监管责任明确。同时,坚持每年与13辆班线客车、52辆镇村客运车辆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三是监管工作落实。镇交管办工作人员定期依法检查上路行驶的机动车辆及道路管护情况,对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汽车驾驶人或副驾驶未系安全带等轻微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教育和纠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无证驾驶、严重超载等较为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在取证的同时联系交警中队处理,有效遏制了交通违法行为;对路基沉降、路面破损严重等道路安全隐患,及时通报相关村组,并限期整改,确保安全畅通;建立镇村客运GPS监控系统,进一步加大对镇村客运车辆的监管力度,确保客运安全;聘请车站发班签单员,严格按照“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规定,坚持签单发班制度,老百姓乘车放心;坚持逢场天、节假日各村劝导员上路劝导制度,及时纠正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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