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犍为县2020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犍为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0-03-05 17:21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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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犍为县2018-2020脱贫攻坚项目库》和《犍为县2020年脱贫攻坚项目实施计划》,为精准实施财政专项扶贫项目,不断增强贫困村、贫困户发展能力、改善贫困村基础设施和贫困户生产生活出行条件,促进持续稳定增收脱贫,结合我县脱贫攻坚总体规划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年度实施方案。

一、项目区概况

(一)项目实施区域

1.到户项目:主要覆盖全县15个镇260个行政村,支持有发展能力、发展意愿,愿意实施产业发展和到户基础设施项目的建档立卡贫困户364211137人。

2.“雨露计划”:当年度符合申报条件的15个镇职业技术院校在读贫困家庭子女。

3.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贴息:覆盖全县15个有易地搬迁任务的镇,进行专项资金贷款贴息。

4.按照《犍为县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中期调整方案》,解决2018年水务局组织提前实施的安全饮水项目和2019年规划跨年度实施的贫困村17.17公里道路硬化项目资金缺口。

5.到村补短板项目:主要覆盖大兴镇、石溪镇所辖5个县列贫困村,实施村组道路硬化12.8公里,切实改善贫困村基础设施条件,促进贫困村经济发展,贫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脱贫。

6.县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用于全县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分险金补充,上级易地扶贫搬迁贴息不足资金补助,调剂用于当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

(二)贫困状况与主要困难

1.贫困状况

到户项目:项目区15个镇贫困户364211137人,其中:定文镇157460人;大兴乡3801149人;九井镇4671536人;龙孔镇258801人,罗城镇6031667人;清溪镇62225人;石溪镇259745人;双溪镇262871人;铁炉镇213667人;舞雩镇161490人;孝姑镇214644人;玉屏镇3631165人;寿保镇1746人;玉津镇2787人;芭沟镇199584人。

到村补短板项目:项目区2个镇5个县列贫困村,受益农户14114425人(贫困对象171458人)其中:大兴镇青和村3281007人(其中贫困对象50130人);大兴镇太阳坡村3991360人(其中贫困对象54132人);大兴镇新云村312927人(其中贫困对象2977人);大兴镇仁义村302880人(其中贫困对象3299人),石溪镇联盟村70251人(其中贫困对象620人)

 2.主要困难

1)项目实施贫困户缺乏持续稳定增收产业是制约脱贫奔康的主要因素。

2)项目实施贫困户入户路为土路,出行困难,贫困户出行和农产品的买卖不方便。

3)项目实施的贫困户无硬化院坝,需要晾晒的农产品无法晾晒,造成农产品变质、腐烂,严重影响了贫困户种植农产品的积极性。

4)项目实施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落后制约贫困户持续发展。

5)贫困人口缺少职业技能、自我发展能力弱。

6)贫困村基础设施落后,道路不通,制约村经济发展和农户稳定增收。

(三)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贫困村和贫困户有强烈的脱贫致富的意愿,希望通过项目资金帮助改善贫困村基础设施和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促进贫困村经济发展和农户持续稳定增收致富。

2.通过项目的实施,能有效的解决贫困户农产品晾晒和买卖难的问题,提高贫困户发展产业的积极性。

3.有健全的脱贫攻坚工作机制,有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有利于项目精准实施,确保项目实施的质量和效果。

(四)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通过发展增收产业,实施“雨露计划”,加上贫困户到户基础设施以及贫困村村组道路硬化能有效解决制约贫困户产业发展瓶颈问题,改善贫困村和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增强产业发展后劲、增加经济收入、提高贫困家庭学生职业技术水平,实现贫困户持续稳定脱贫,巩固提升脱贫攻坚质量。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川委发〔201510号)总体部署及,结合县委、县政府工作目标,大力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为2020年全面脱贫奔康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根据《四川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深化扶贫资金使用精准性的意见》(川开发〔201511号)、《乐山市脱贫攻坚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财政专项扶贫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乐脱贫领办发〔201837号)、《乐山市财政局 乐山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印发<乐山市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乐市财政农〔201861号)和《乐山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的通知》(乐脱贫领办发〔201851号)文件要求,按照资金、任务、权利、责任“四到县”的制度要求,坚持群众主体,统筹兼顾,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的原则,根据贫困村和贫困户短板需求规划实施项目。

(三)发展目标

围绕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持续稳定脱贫,巩固贫困村和贫困户脱贫成效,按照摘帽不摘责任、不摘帮扶、不摘政策、不摘监管“四不摘”要求,持续落实扶贫项目资金,通过生产发展帮扶,实现贫困户增产增收;通过改善人居生活环境,提升生活质量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通过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生活面貌,夯实持续发展基础。

三、主要建设任务

(一)项目建设地点

1.到户项目:支持有发展意愿、发展项目、符合资金使用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补齐短板、发展产业。项目覆盖全县15个镇260个行政村,364211137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雨露计划”:当年度职业技术院校在读贫困家庭子女。

3.到村补短板项目:主要覆盖大兴镇青和村、太阳坡村、新云村、仁义村、石溪镇联盟村等5个县列贫困村。

4.县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用于15个镇涉及扶贫小额信贷农户贴息、分险金补充、上级易地扶贫搬迁贴息不足资金补助以及调剂用于当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1.到户项目

1)种植业:发展种植业740.9亩,其中:水果257.6亩、茶5.5亩、油茶1亩、蔬菜63.3亩、茉莉花1亩、经济林60亩、生姜168.5亩、中药材184亩。

2)养殖业:年出栏畜禽197034头(只),其中:养猪8042头、养牛112头、养羊2122只、养兔2455只、养鹅4320只、养鸽子480只、养鸡125259只、养鸭54244只、养蜂63箱。

水产养殖:1397.9亩,其中:池塘养鱼874.2亩,稻田养鱼523.7亩。

3)入户路、院坝:硬化入户路和院坝62715.3平方米,其中:入户路43912.4平方米,院坝18802.9平方米。

2.“雨露计划”:主要覆盖15个镇,针对2020年符合“雨露”计划补助政策的贫困学生。

3.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贴息项目。

4.到村补短板项目:新增大兴镇、石溪镇所辖5个县列贫困村,实施村组道路硬化12.8公里。

5.按照《犍为县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中期调整方案》要求,解决2018年水务局组织提前实施的安全饮水项目和2019年规划跨年度实施的贫困村道路硬化项目资金缺口。

四、项目投资概算和资金筹措

(一)项目建设、补助标准

1.入户路、院坝建设、补助标准:

建设标准:入户路建设标准为宽度0.5米以上,厚度0.1米,采用C20砼现浇。院坝建设标准为厚度0.1米,采用C20砼现浇。

补助标准:参照20191月财政评审单价标准,结合市场波动因素,按照0.1米厚C20砼现浇单价50/平方米,模板8/平方米,材料二次转运18/平方米,路面平整10/平方米,合计每平方米C20砼现浇单价为86/平方米。本次补助标准按照70%进行补助,入户路和院坝补助标准为60/平方米。

2.种养殖建设补助标准:

按照到户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补助不超过投资总额70%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种养殖品种的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养殖项目:养猪补助600/头;养牛补助2000/头;养羊补助300/只;养兔补助20/只;养鸡补助35/只;养鸭补助25/只;养鹅补助40/只;养鸽子补助20/只;养鱼(稻田养鱼补助300/亩;池塘养鱼补助500/亩;养蜂补助300/箱。

种植项目:茉莉花补助1300/亩,其它种殖项目补助500/亩。

3.雨露计划:按照1500/.学期。

4.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由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解决。

5.新增贫困村道路硬化初步按照3.5宽,18公分厚,45万元每公里进行预算;4.5米宽,18公分厚55万元每公里进行预算,最终以犍为县农村公路设计所设计预算金额进行预算,实际金额以审计结算价为准据实补助。

6.到户项目户均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2万元。

(二)资金投入及筹措

1.资金投入:

项目总投资5589.0031万元(财政资金投入4663.5973万元,群众自筹925.4058万元)

1)到户项目总投资2523.7231万元(种植业投资75.15万元,养植业投资1924.5048万元,入户路、院坝硬化投资524.0683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资1598.3173万元(种植业投资37.575万元,养殖业投资1199.7325万元,入户路、院坝硬化投资361.0098万元),农户自筹925.4058万元(种植业投资37.575万元,养殖业投资724.7723万元,入户路、院坝硬化投资163.0585万元)。

2)“雨露计划”:计划投入资金150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150万元。

3)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总投资339万元,其中财政资金投资339万元。

4)新增大兴镇、石溪镇贫困村道路硬化12.8公里,预计投入资金596万元,其中财政投入596万元。

5)按照《犍为县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中期调整方案》要求,解决2018年水务局组织提前实施的安全饮水项目,截止201912月已支付工程款项1005.7112万元,预计审计后还需支付250万元,其中财政投入250万元。2019年规划跨年度实施的贫困村道路硬化项目资金830.28万元,其中财政投入830.28万元。

6)县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900万元,主要用于15个镇涉及扶贫小额信贷农户贴息、分险金补充、上级易地扶贫搬迁贴息不足资金补助以及调剂用于当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

2.资金筹措:

项目规划按2020年全年投资预算,资金来源由上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本级财政资金和群众自筹组成。项目总投资除去群众自筹外资金在2020年各批次上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列支。各项目在县级验收合格拨付资金后如有结余,调剂用于当年度实施的其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不足部分在次年下达专项扶贫资金中列支解决。

(三)项目组织实施

1.到户项目:项目实行村民自建、以奖代补的方式,由农户自行实施,项目所在镇、村作好指导、监督、管理和督促。项目实施完成后,由乡镇按照项目规划分类分项组织全覆盖验收。验收合格,报请县农业农村局(县脱贫攻坚办)牵头组织相关单位抽查验收。抽查验收方式,按照《乐山市财政专项扶贫项目管理办法》(乐脱贫领办发〔201837号)、《犍为县财政专项扶贫项目管理办法》(犍脱贫领办发〔201816号)文件规定,以行政村为单位不低于10%的标准随机抽查(不低于10户,不足10户实行全覆盖验收)。抽查验收合格,通过“一卡通”将补助资金直发到户。对超规划实施的同类型项目,验收合格后以超原规划工程量的10%为上限据实补助。

2.“雨露计划”:根据四川省扶贫开发局、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川扶贫发〔201987号)文件精神,对符合补助的学生家庭,按照每生每学期补助1500元,通过“一卡通”直发到户。

3.贫困村道路建设:乡镇作为业主组织实施,委托犍为县农村公路设计所进行规划设计,新改建路段路基统一设计,已有路基路段乡镇负责自平路基。以财政评审价为最高限价,以镇为单位, 20万元-400万元以下项目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通过政府公开采购(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施工单位,400万元以上项目通过发改立项,进行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项目严格执行监理制。项目启动后预拨合同约定价的20%,完工后拨付至80%,第三方审计结算、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复核验收后支付至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完工验收后1年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五、项目时间进度安排

1.20202月:完成项目规划、设计、预算、方案编制、审批等工作,因受肺炎疫情影响,新增大兴镇、石溪镇贫困村道路硬化项目规划将适当延迟。

2.20203月—7月:全面完成项目建设内容;

3.20207-8月:完成县、乡、村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

六、项目效益分析

通过犍为县2020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的实施,有望产生的预期效益分析如下:

(一)经济效益

1.种植业

一是发展优质果树257.6亩,三年后投产,每亩可产优质水果1500公斤(以综合水果价格6/公斤计算),可实现产值0.9万元/,实现纯收入0.54万元/亩;可实现产值231.84万元,新增纯收入139.1万元;

二是发展绿色蔬菜63.3亩,每亩产量2000公斤(以综合蔬菜价格4/公斤计算),产值为0.8万元/亩,实现纯收入0.6万元/亩;可实现产值50.64万元,新增纯收入37.98万元;

三是发展经济林产业60亩,林竹产业在三年后产生经济效益,每亩林竹产量为5000公斤(以综合价格600/吨计算),可实现产值0.3万元/亩,实现纯收入0.1万元/亩;可实现产值18万元,新增纯收入6万元;

四是发展中药材等360亩,投产后每亩产量可达1000公斤(按综合价格8/公斤计算),三年后投产,可实现产值0.8万元/亩,实现纯收入0.5万元/亩;可实现产值288万元,新增纯收入180万元;

2.养殖业

一是发展生态养猪8042头,平均每头100公斤(60/公斤计算),可实现产值0.6万元/头,实现纯收入0.06万元/头;可实现产值4825.2万元,新增纯收入482.52万元;

二是发展优质肉牛112头,平均每头600公斤(40/公斤计算),优质肉牛产值为2.4万元/头,纯收入0.2万元/头;可实现产值268.8万元,新增纯收入22.4万元;

三是发展优质山羊2122只,平均每只35公斤(30/公斤计算),可实现产值0.105万元/只,实现纯收入0.03万元/只; 可实现产值222.81万元,新增纯收入63.66万元;

四是发展优质家禽186758只,平均每只3公斤(按综合价格25/公斤计算),可实现产值0.0075万元/只,实现纯收入0.003万元/只; 可实现产值1400.685万元,新增纯收入560.274万元;

五是发展水产养殖1397.9亩,可实现纯收入69.9万元;

六是养蜂63箱,按纯收入0.05万元/箱计算,可实现纯收入3.15万元。

全县364211137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精准扶持发展养殖业项目2020年预期新增纯收入1201.904万元,人均增收1079元。三年后预期种植业项目全面投产预计新增纯收入363.08万元,加上养殖业纯收入1201.904万元,人均可增加纯收入1405元。

(二)生态效益

项目区种植业进入丰产后,既可绿化山区形成优美的生态环境,优化空气质量,项目区贫困群众还可以结合果树、蔬菜、中药材、养鱼等产业特色和配套完善的基础设施创办“生态农家乐”、采摘园等乡村旅游项目,实现一二三产业互动协调发展,拓宽农户增收渠道,改善群众的居住环境。

(三)社会效益

通过财政专项扶贫项目的实施,提高了村民的科技发展意识、市场意识和自我发展能力,科学技术得到了进一步推广和普及,产业结构进一步科学合理、产业规模初步形成;同时发挥了群众的积极性,提升了群众的经济文化和生产生活面貌,从而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保持农村长期稳定。

1.种养殖业特别是水果、中药材、经济林产业的发展,可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地务工增加了新的就业渠道。

2.通过产业发展和到户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贫困村道路硬化项目,改善贫困户、贫困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增加了贫困户的收入,促进贫困村经济发展。

3.财政专项扶贫项目实施取得明显成效后,将进一步引领现代农业发展起到示范带头作用,促进农民致富增收。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协调

成立犍为县扶贫开发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县脱贫攻坚办)、县财政局、县恒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全县15个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对项目规划、方案制定、项目实施、组织保障等工作进行统筹协调、部署。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县脱贫攻坚办)。

(二)广泛发动,群众参与

项目采取自下而上申报,通过会议、标语、宣传栏等有效形式,切实加大对项目建设的宣传力度,充分征求群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高度重视、尊重、吸纳合理建议,切实做好项目公示公告,让群众知情、积极参与、共同监督。

(三)积极部署,完善准备

要求各项目镇、村按照项目实施要求,做好项目实施前期准备工作。涉及到项目建设用地的,由各镇指导项目村和项目户按“土地自调、苗木自移、矛盾自消、手续自办”的原则,开展好项目建设工作。

(四)部门配合,明确职责

1.县农业农村局(县脱贫攻坚办)职责:

1)负责项目规划、方案编制,并报县政府审批。

2)加强监督、指导,掌握项目进展情况;

3)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进行项目验收;

4)做好分配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收集、整理项目资料并完成项目报账;

5)完善县级项目档案,指导镇村完善项目档案;

6)做好县级公示,监督、指导镇、村公示;

7)接受上级监督、检查。

2.县财政局职责:负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划拨和监管。

3.项目实施镇职责:

1)指导、监督项目村立项、申报;

2)指导、协调村组、专合组织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占地、青苗清除);

3)组建镇项目监督小组,监督项目实施过程;

4)按月上报项目进度;

5)完善本级项目档案,指导村上完善项目档案;

6)做好镇级公示,指导、监督村上公示;

7)监督、指导项目所在村建立项目后续管护制度。

5.村级职责:

1)按规定进行项目立项并向镇申报;

2)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占地、青苗清除);

3)组建村级项目监督小组,监督施工单位按设计施工;

4)督促项目实施农户按照时间进度要求,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在规定时间完成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

5)完善本级项目档案;

6)做好村级公示;

7)建立项目后续管护制度,落实项目管理责任人,强化项目后续管理。

(五)加强管理,确保建设质量

1.加强项目建设管理。项目管理严格按《乐山市脱贫攻坚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财政专项扶贫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乐脱贫领办发〔201837号)和《犍为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犍为县财政专项扶贫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犍脱贫领办发201816号)及相关规定执行项目规划申报、审批、实施、监管和项目验收制,严把工程质量关。

2.加强项目资金管理。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7102号)、《乐山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乐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乐山市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乐市财政农201861号)和《四川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实施财政扶贫资金专项库款保障管理的通知》(川财库20196号)规定,专款专用。

3.加强项目资金过程监管。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合理,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4.加强项目后期管护。规定各镇监督、指导项目实施农户建立项目后续管护制度,确保到户补短板基础设施项目为农户增加收入、脱贫致富发挥应有的作用。

 

附件:

1.犍为县2020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总投资表

2.犍为县2020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到户到人计划汇总表

3.犍为县2020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到户到人计划明细表

4.犍为县2019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期调整项目贫困村道路建设预算

5.犍为县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中期调整方案

 

 

犍为县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中期调整实施方案.docx 犍为县2020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到户到人计划明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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