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犍为县航务管理处是水路交通行业监督管理部门、与地方海事处、船舶检验处三个牌子一套人马,行使水上安全监督管理、运政管理、船舶检验、港口建设管理职能。
2018年重点工作:
1、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监管
2、水上交通运输污染防治
3、龙溪口梯级电站水上水下施工通航安全监管
4、岷江航电犍为枢纽水上水下施工通航安全监管。
5、岷江二桥水上水下施工通航安全管理。
6、桫椤湖旅游景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
7、5座渡改桥工程工作。
8、开展精准扶贫工作。
9、海事“三化”工作。
10、乡镇船舶安全指导工作。
二、部门概况
人员情况。犍为县航务管理处属参公事业单位,核定编制为20人,
实有人数19人(提前退休1人),退休人员6人,。
车辆情况。执法车3辆。
海巡艇情况。海巡艇3艘,海事趸船1艘。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增减变化
2018年犍为县航务管理处预算收入总额273.2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5.85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工资福利的支出。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73.27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73.2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65.4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4.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71万元,专项支出67.0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犍为县航务管理处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水路交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8年,犍为县航务管理处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二)医疗卫生,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交通运输支出,主要用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对各类船舶进行法律和法规宣传、日常安全检查、渡口管理、重点码头和重点渡口视频监控管理等工作。对类船舶的通航安全监管、大件特殊运输、护航、事故及各类违法行为调查处理,水上防汛抢险指挥协调等工作。
(四)住房保障支出,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犍为县航务管理处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6.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2.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4.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拨款预算数为3.6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无预算经费,公务接待3.60万元,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预算经费。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无预算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48.57%。主要原因是减少了调研指导及各区县交叉执法检查等接待开支。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接待安全督查,汛期应急救援工作会议,客、渡船舶专项培训等所发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预算经费。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犍为县航务管理处2018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01.1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7.49万元,增长20.9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犍为县航务管理处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犍为县航务管理处无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9.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