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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龙乡开展农村集体经济清产核资工作

文章来源:犍为县伏龙乡 发布时间: 2017-08-28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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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龙乡开展农村集体经济清产核资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盘活用好和规范监管农村集体“三资”,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我乡按照省、市、县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总体部署以及上级文件精神要求,于20177月初实施开展农村集体经济清产核资工作,现已将清产核资结果汇总上报。

我乡共有12个村社区,通过此次清产核资,为下一步村集体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摸清了村集体家底。全乡农村集体总资产为5182998.06元,其中货币资金1131052.06元,房屋、建筑物类固定资产1422400元,设施设备类固定资产2239056元,农业资产2510元,在建工程387980元,负债为22820元,集体经营林地面积12.1亩;

二、加强了对村集体资产的管理。通过清产核资,将平时一些管理不善、未纳入村集体管理的资产得到登记;经过认真盘点,共盘盈资产1552433元;

三、优化组合村集体资产质量。通过清产核资工作,清查核实后核销的资产为11890元,把一些不良资产、虚资产通过正常程序进行了核销,进一步优化了资产组成结构,有利于村集体盘活资产,搞活经济;

四、增强了村级“三资”管理意识。通过清产核资,使村“两委”成员对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充分认识,提高了三资管理水平;

五、健全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了完备的资产清查制度,把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作为经常性的工作,规定每年年末、由村监督委员会会同村财务人员对村集体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建立和落实各项资产管理责任制,规定村报账员为村资产管理直接责任人,对全村资产安全负责。

 

 

 

伏龙乡人民政府

201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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