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申请公租房“一件事”。
二、申办材料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有效身份证件(线下窗口办理时需提供原件);
2.申请公租房“一件事”登记表;
3.公租房申请及核对授权书;
4.个人委托授权及法律责任声明书;
5.婚姻登记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结(离)婚证(明)、法院判决书等];
6.家庭(个人)财产证明(名下有房、车提供,包括但不限房产证明、合同、车辆保单、购买凭证等);
7.家庭(个人)收入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流水等);
8.住房租赁合同(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时提供);
9.学历证明(新就业无房人员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
10.优先、特殊人员(例如工匠、劳模、消防等)证明材料;
11.其他证明材料。
1—4项为主申请材料,其中第2、4项材料只涉及在线下窗口办理相关业务时提供(申请人填写后扫描为电子材料一并上传),其余材料由各管理部门根据自行制定的公租房管理政策确定。
三、服务对象
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家庭(个人)。
四、行使层级
县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五、办理渠道
线上通过四川省政务服务网或天府通办APP“一件事服务”专区办理。
线下可通过县政务服务中心房管所窗口申请。
六、监督评价
申请人通过线上线下双渠道对办理过程、办理结果、办事体验等进行评价,提出意见建议,反映的问题由对应业务部门限期核实、整改反馈。


川公网安备 511123020001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