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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犍不动产登公﹝2026﹞691号
犍为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因保管不善,将 犍国用(2009)第(一)-3146 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犍为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6年08 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