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犍不动产登公﹝2025﹞378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2月1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犍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文体中心2号门档案馆3楼)
联系方式:0833-4212678
登记申请人:彭贤良,彭远,彭琴,宋淑英
不动产权利类型:宅基地使用权
不动产坐落:犍为县舞雩镇康乐村4组39号
不动产单元号:511123210203JC00003F00010001
不动产面积:339.69㎡
用途:住宅
登记机构:犍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1月28日


川公网安备 511123020001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