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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石井镇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犍为县金石井镇 发布时间: 2017-08-18 16:36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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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政府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与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政府办《关于做好地质灾害和防汛安全隐患排查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办函2017135号)精神,全面完成我镇地质灾害隐患应急排查工作,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犍为县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从即日起至731日,用1个月时间,在全县范围集中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应急排查工作。通过排查,全面掌握我镇地质灾害隐患现状,逐点提出处置措施建议,用于指导各村(社区)、各驻镇单位落实防灾措施,把握防灾主动,实现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全覆盖排查。充分调动各村(社区)干部、组干部及基层群众的积极性,对辖区内所有区域进行排查、对重点工程进行复核、对已排除的隐患点进行再评估、对所有的在建项目和已整治的隐患点进行回头看,开展准确评估。特别是对场镇、学校、医院、人口聚居区、集中安置点、工矿企业、在建工程建设施工场所和生活区等进行重点排查,实现工作全覆盖。要逐村逐组、逐家逐户、逐山逐沟排查是否存在灾害隐患,确保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二)提出地质灾害隐患防灾措施建议。对全覆盖排查出的隐患点,要科学评估风险,逐点登记造册,提出处置建议,落实防灾措施。对已知隐患点,重点评价其发展变化情况、防灾措施落实情况等,并提出存在的问题和整改建议;对新发现的隐患点,全面评价其类型、规模、成因及发展趋势,提出防灾措施建议,各村(社区)、驻镇单位落实各项防灾措施;对已有工程治理项目,重点调查其防灾减灾效果,提出完善治理工程的措施建议。对在建工程项目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工程建设活动,要对照危险性评估报告所提防灾措施建议,检查其防灾措施落实情况,对措施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三)同步开展地质灾害防灾避险知识宣传培训。坚持“谁排查、谁宣讲”,同步推进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工作。通过村务公开栏、发放宣传单、宣传册、现场讲解、LED演示等多种手段,实现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员宣传培训全覆盖,调动基层群众识灾防灾报灾避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四)提交排查成果。724日前,各村(社区)、驻镇单位将排查工作总结及排查成果提交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内容为“一图、一表、一报告、一总结”。

三、组织形式

全镇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由镇政府统一组织,各村(社区)、驻镇单位负责对本辖区内、本行业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的具体实施。各村(社区)、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各自领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的指导督促和隐患点监测预警、排危除险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及时上报隐患信息。对新发现的灾害隐患点或有变形的已有灾害隐患点,要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QQ等形式告知镇人民政府和所有受威胁群众。同时,按照地灾防治职责分工,细化和完善隐患点防灾预案,逐一落实监测责任人和监测人,设立警示标识标牌。对变形明显、险情紧迫的灾害隐患点,各村(社区)要在第一时间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避让。

(二)边排查边整治。各村(社区)、驻镇单位对排查出的隐患点,要逐一建立台账,分类制定防灾方案,逐一明确防灾责任,逐一落实防范措施,建立目标、问题、责任、任务清单。要逐点对标措施建议,边排查边整治,特别是险情紧迫、危害大或短时间难以整治的隐患点,要采取主动预防避让措施,在第一时间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避让。

(三)强化排查单位责任意识,确保排查成果质量各村(社区)、驻镇单位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专业特长,科学制定防灾对策。对威胁人数较多的隐患点调查资料,要建立起由调查人、村(社区)单位负责人的联合会商机制,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排查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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